
项目介绍
O-1签证介绍
O-1杰出人才签证,它是面向在科学、艺术、教育、商业、体育等领域具有 “杰出能力” 或在电影、电视行业具有 “杰出成就” 的个人设置的非移民签证类别,虽然为非移民签证类别,但受益人允许有移民倾向,可以用O-1签证作为未来申请美国的绿卡“跳板”,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多次长期续签,也正因为这一优势,对于存在长期排期的国家(如中国大陆),受益人可通过先布局 O-1签证,后申请EB-2 NIW 或 EB-1 等路径,应对和缓冲移民排期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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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-1A:适用于科学、教育、商业、体育等非艺术领域人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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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-1B:适用于艺术或影视 / 电视行业人士
▪️此外,O-2(陪同/协助 O-1的人)和 O-3(O-1 / O-2的配偶/子女)类别
O-1签证可由雇主/代理/自雇来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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雇主模式
也是最常见的申请人身份。一家公司愿意为你出具聘用合同 / 职位说明等,就可以作为你的O-1签证申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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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人模式
特别适用于自由职业者、多个项目或同时为多家公司工作的人,比如一些演员、模特、创作者、运动员等并并没有固定的雇主,那代理人就可以为受益人提交 I-12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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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雇O-1模式
2025 年初,USCIS 更新政策手册,明确自己也可以通过自雇的方式给自己申请O-1签证,比如受益人拥有一家公司股份或控制权,企业必须是真实运营,有清晰的商业活动规划,有收入等;而并不是简单的自己成立了一家公司,自己是唯一的老板和员工,没有独立的第三方监督,自己给自己签雇佣合同,这种都是不合格的自雇O-1申请方式。
O-1签证可反复续签
首次 3 年,后续 1 年一续,理论上可无限续
对雇主的要求灵活
不同于H1B签证,O-1签证对雇主的要求较为灵活,受益人可以为多个雇主工作,工作也不必为全职,无需申请PERM劳工证
申请速度快,可加急
由于O-1属非移民签证,无需等排期排队拿卡,加急 15 工作日出结果,一般递交后6个月即可拿到
身份衔接灵活
O-1签证后期可衔接EB-1A/NIW/EB-5等移民绿卡
不受名额和抽签影响
无年度配额限制,也不需要抽签,全年随时可递交
审核逻辑比 EB-1A 更友好
O-1 杰出人才签证虽要求“杰出人才”,但标准低于 EB-1A, 很多EB-1A暂时偏弱的申请人,可先申请O-1

O-1A签证要求
O-1A适用于在科学、教育、商业或体育有杰出能力的申请人,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就具备了申请O-1A的资格:
▪️获得过国家或国际认可的奖项
▪️是专业领域内国际或国家级别专家认可的著名团体的成员
▪️对个人或成就有过相关报道
▪️曾经担任过评审
▪️在个人专业领域做出过重要贡献
▪️发表过学术类文章
▪️担任项目/机构中的领导或关键角色
▪️收入高于同行
O-1B签证要求
O-1B适用于艺术、电影、电视等有杰出能力的申请人,至少满足以下三个条件,当然如果有其他成就也可以作为申请证据:
▪️在影视制作或活动中担任主要角色或参与者
▪️取得了国家或国际认可的成就, 曾被广泛报道
▪️在机构/团体里担任重要角色
▪️有商业上的成就,如票房,收视率,唱片销量,艺术展等
▪️获得过相关专业人士的褒奖与认可
▪️在个人所在领域内获得高

音乐剧演员O-1B 5个月获批
常见Q&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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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. 创业者 / 自雇可以申请 O-1 吗?
A. 可以,而且是 O-1 的常见人群,受益人的公司可以是初创公司,可以是本人持股的公司
但申请的关键在于,要有真实业务,有雇佣 / 管理结构,有清晰的工作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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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. 拿到O-1签证后,可以跳槽吗?
A. 可以,但需要重新申请。但由于O-1 是“雇主绑定型”签证,换雇主需要重新申请,但不影响已积累的行业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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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. O-1 对雇主规模有要求吗?一定要大公司吗?
A. 没有。O-1 不要求上市公司、不要求多少员工、不要求营收规模。初创公司、小团队、甚至新成立的公司,都可以作为 O-1 雇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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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. O-1一定要全职吗?可以兼职或有多个雇主吗?
A. O-1 可以是全职,也可以是项目制 / 多项目安排。很多 O-1 如演员、自媒体博主、设计师等是通过 Agent(代理) 来覆盖多个项目或合作方,只要行程和合同清晰即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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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. O-1雇主需要配合哪些材料?
A. 一般包括:公司基本资料(营业执照、介绍),岗位说明 / 合同,项目计划或业务说明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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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. O-1 被拒后还能再申请吗?
A. 可以。O-1 拒签不影响再次申请,也不自动影响其他签证类别,整理来说比较灵活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