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B-5投资移民的关键就在于选择机构和项目,很多人尤其是在选择项目这部分会花费很多时间。项目选择区域中心还是直投,什么避雷帖安利帖看的人也是云里雾里。这两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呢?先看明白这篇,希望能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。
EB-5投资移民区域中心和直投如何区分?
EB-5投资移民直投和区域中心的定义
区域中心:一般是指已得到美国移民局USCIS批准的项目,在特定的地理区域内,外国投资者可以投资到该已批准的项目中。所以想要成为区域中心项目,开发商必须先向USCIS提出申请,得到批准后才能开放EB-5名额。
直投:无需美国移民局USCIS批准,将一定数量的投资款投资到一个商业企业,并至少创造10个全职工作,来促进美国经济发展。可以自己选择或创立一个项目进行投资,简单来说可以是餐饮店,零售店、酒店等等,但是需要亲自参与实体经营,并创造10个以上直接就业机会。
法案时间
区域中心:于1992年起,设立的试行法律,每隔几年就需要讨论延期
直投:于1990年起,设立的永久移民项目
项目大小
区域中心:一般是已有过往经验的开发商承建的大项目,比如物流园区,度假村等等。
直投:一般为个人或小团队发起的小项目,比如餐饮业,实体零售业、酒店等等。
创造就业人数
区域中心:接受符合直接,间接和衍生创造10个就业人数。一般较大的项目能保障创造就业人数。
直投:只接受直接创造10个就业人数。后期在递交I-829时,需要保证项目和就业正常运行中。
资金管理和盈利
区域中心:一般来说都是交给区域中心统一管理,多数是债券投资模式,没有持股和分红,主要靠项目合同利息。
直投:亲自参与项目管理,一般为股权投资,分红,退出机制比较清晰直接,自负盈亏。
经济分析报告
区域中心:必须要有
直投:不一定需要,可以没有
绿卡通过率
这里的关键就在于递交I-829的时间点+创造就业人数是否达标
区域中心:项目的经济模型一旦核算通过后,就可以被认为已经创造了2年以上的永久就业机会,后续不管项目失败还是烂尾等等,都不影响I-829获批拿绿卡。
直投:就算是排期出现,也需要一直保持有效就业人数到递交I-829表。
简单总结一下,区域中心更适合没有创业打算,希望通过成熟的团队和项目拿绿卡的申请者;直投更适合有足够经营能力,具备生意盈利能力的申请者。归根到底,选择区域中心还是直投都要结合自身的条件,不跟风,不人云亦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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